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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今日起需按类报送年报季报
 

  5月31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基金业协会”)表示,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将于6月1日上线试运行。自主发行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需报送年报季报,若管理规模达到5000万元,还需报送月报。5000万元以上的顾问管理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则需报送月报。

  基金业协会介绍,本次试运行信息披露备份对象为已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包括自主发行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管理规模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顾问管理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使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即PXXXXXXX)、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的现有密码登录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该系统暂不面向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及其他私募基金开放信息披露备份功能。

  基金业协会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主发行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应按照《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1号》报送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其中,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还应当持续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报送月度报告,即基金净值信息。

  单只管理规模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顾问管理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做年报和季报要求,但应持续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报送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业协会表示,为落实不同私募基金差异化自律管理,正在组织研究制作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及其他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相关内容与格式指引。欢迎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就此项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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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中国证券报 2016-06-01)